网站公告:
公告2,爱源码原创名单系统
发布公告发布公告发布公告发布公告发布公告
平台数据:
开设分类:5 个
收录数量:41 个
本站已稳定运行了 天。
联系方式:
QQ:526665408
相关名称:李沧区福仁堂中医门诊部 罚款 点赞 [0]
所属分类:查企业
收录时间:2023-05-23
曝光次数:96
内容介绍:李沧区福仁堂中医门诊部成立于2015年12月24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850号,法定代表人为郭森。
相关图片: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青李沧市监药执三行罚字〔2023〕46号 | ||
---|---|---|---|
案件名称 | 关于李沧区福仁堂中医门诊部涉嫌未按规定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的案件 | 法定代表人 | 郭森 |
当事人 | 李沧区福仁堂中医门诊部 | 工商注册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370213MA3ECW0914 | 行政处罚的种类 | 警告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23 00:00:00 | 处罚幅度 |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3年4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至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850号的李沧区福仁堂中医门诊部进行检查,在该诊所药房有药品从业人员一名,该工作人员不能提供药品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查体档案材料。 | ||
行政处罚依据 | 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四项:“用药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四)未按照规定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 ||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警告 |